成功执结赡养案
近日,开封顺河人民法院执行局用亲情和解法,成功执结一起母女赡养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母女关系。王某出生于1950年9月,共生育一子一女,儿子在省外成家立业,女儿刘某出嫁在本村。王某丈夫于2021年病故后,王某单身居住,生活费用由其儿子每月支付供给。2021年6月,王某与女儿刘某因照顾问题上产生纠纷后,王某要求刘某每月支付养老费未能接到诉至法院,顺河法院于同年7月,经调解,由刘某每月承担王某生活费用300元。
调解生效后,刘某由于家庭人口多,经济上有一定困难,仅断断续续支付其母亲王某生活费用,王某多次未能正常接到刘某给付费用,于2023年10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深入了解获知,王某丈夫病故后,王某年老多病,需要人的照顾。其儿子多次要求王某前往随其生活,但王某由于习惯于原籍居住原因而拒绝后,其儿子每月均按时通过帐户支付其生活费用,王某生活费用不紧缺,是因为刘某未能尽到做女儿的照顾责任引起王某的反感产生怨气而要求刘某承担生活费用。法官找到有过错的女儿刘某,多次耐心与其进行沟通,从情、理、法几个方面进行开导,指出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刘某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对自己的错误有了较大的认识后,主动与其母亲王某赔理道歉,并主动提出接王某随其生活。近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正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照顾王某早晚的起居,将王某接到刘某家共同生活;王某放弃刘某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的请求。
执行和解协议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王某和刘某有说有笑。母女关系重归于好,母女亲情得以再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