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邻里得和解
“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为我的案子奔波。”当申请执行人刘某从被执行人王某手中接过13500元执行款时,他的眼睛流出了感激的泪水。近日,经过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一起历时五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积案最终以和解结案。
2018年6月,王某因邻里矛盾将刘某打倒摔伤,导致诉讼。经顺河区人民法院判决,由王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35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年10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王某已外出打工,向金融机构、车管、房管等部门查询王某的财产情况,结果也一无所获,致使案件执行一度受阻,使得当事人的案款始终得不到兑现。同时,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的亲友调查了解情况,也毫无进展,案件被迫终结执行。
虽然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但该院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监控,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想方设法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近日,顺河法院的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可能具备履行能力后,迅速对其财产线索进行了核实,并依照法定程序果断恢复执行。但执行法官为了使案件能尽快顺利的执结,便找到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其释法明理,同时推心置腹地与其谈心交流,帮他算“法律账”、“经济账”,经过反复做工作,王某终于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很快王某便表示同意与刘某和解解决此案。当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接到王某当场交来的13500元执行款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连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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